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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股东分红需要缴税么?

编辑:泉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9-19

自然人股东从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而是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20%四、关于"次"的认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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