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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核算的计税依据?

编辑:泉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02-23

答:

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售价中,增值税是价外税,无售价无关,而计税是按照售价来计算的,所以说这个售价包括了消费税却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的一般纳税环节是出厂销售或是进口环节,但是也特例,一个是卷烟,还要在批发环节按5%加征一道消费税;还有一个是金银钻饰品,不在出厂销售或是进口环节交税,而是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如果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税的,要在分别在移送环节和收回加工完毕的产品时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是什么?

答: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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